陳有西律師在上海律協作“律師的界線”專題講座
2010-01-12 17:49:10
陳有西律師在上海律協作“律師的界線”專題講座 【京衡網訊.李道演報道】2010年1月10日下午1時,應上海市律師協會刑事業(yè)務委員會的邀請,京衡律師集團事務所主任陳有西在上海青松城大酒店作主題為“律師的界線”專題講座。 會前,為滿足諸多律師會員的要求,組織方上海市律協刑委會將原來只能容納150人的報告廳臨時更改為擁有220個座位的大型酒店會議廳。但講座開始后,現場來了將近500名律師,將會議廳擠得水泄不通,沒有座位的律師更是直接選擇在走廊過道和主席臺席地而坐。不少律師感嘆:“刑事法律報告會有如此場面在上海律師界并不多見的。” 講座由上海市律協刑事法律研究會主任翟建主持,陳有西律師通過分析李莊案的深遠影響、李莊案的證據與適法、律師的偵查權和辯護權等多個方面,呼吁廣大律師在聲援李莊時應保持理性和克制,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律師在執(zhí)業(yè)過程中應堅持正義和真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陳有西律師兩個小時的精彩演講贏得了現場數次掌聲,講座結束后,許多律師爭相上臺向其交換名片、探討問題。 此外,針對廣大關心李莊案的網友提出的觀看視頻錄像和文字稿的要求,陳有西律師特意作出聲明: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本次講座的關注,因活動是由上海市律協刑委會組織和安排,是否有視頻/錄音本人不是很清楚,我這里沒有,很抱歉,不是有什么顧慮。內容都是講法律,沒有敏感內容。如果還安排講座,會盡量錄像。 附:律師的界線――李莊案的前前后后(講座提綱) 2010年度1月10日,上海律協刑委會 主講:陳有西 京衡律師集團董事長兼主任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人權委員會副主任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導師 一個法治標本 李莊案體現了中國法治的進步 李莊案體現了法治力量的積聚 李莊案將檢驗中國依法治國的現狀 李莊案必將影響刑訴法的修改律師法的落實 李莊案是對中國25年普法的一次考評 李莊案是對中國公民法律意識的一次總檢閱 李莊案將對中國律師業(yè)產生深遠影響 一 李莊案真相 判決書、起訴書、學術網 二 我為什么介入李莊案 三 李莊是個什么樣的人 -------法律辯護以外的道德辯護 關于李莊的道德審判和輿論追殺 收費問題 短信問題 桃色事件 囚衣形象 法庭表現 五 康達所在本案中有沒有違規(guī) -----業(yè)內的評價是否真實公允? 六 龔剛模為什么檢舉律師? 龔剛模案簡介 真能靠檢舉律師免死? 組織領導黑社會罪 殺人罪 販槍罪 販毒罪 非法經營罪 行賄罪 七、關于李莊案事實 有無誘使翻供 有無編造刑訊 有無影響證人 有無收買警察 有無虛構股權 八、關于證據 立案是否正常 他案審訊?午夜審訊? 證人是否關押 同案?他案?另案? 取證是否合法 取證有無回避 910專案 證言是否客觀 關出來、逼出來、編出來 證言是否真實 證言是否關聯 證據是否成鏈 物質證據有無 證人應否到庭 自由?不愿?控制? 質證應否示證 九、關于適法 306條 1、被告口供還是證人證言? 2、有形證據還是言辭證據? 3、法律幫助還是引誘串供? 4、行為意圖犯、行為成就犯、結果犯? 5、教唆被告還是法律幫助? 十、偵查權與辯護權 關于律師會見權 關于律師釋法權 關于警察在場權 關于律師調查權 關于不被干擾權 關于律師取證權 關于申請證人權 關于申請鑒定權 關于申請回避權 十一、關于聯合辦案 中國目前的法院地位無法擔當真正的刑事審判 幫助今日的中國法院就是幫助律師自己 沒有超脫的法院不可能有律師的作用 刑訊逼供的根源在法院不在公安 阻擊李莊案是守住法律底線 守護律師權的底線 十二、司法公正與媒體公允 媒體參與是司法公正的基石 現代社會必須將法庭置于聚光燈下 媒體是中國律師的天然盟友 真相、真相、還是真相 媒體公關不應操縱輿論 新聞道德和學術良心 律師如何同媒體和學者打交道 十三、李莊案后遺癥 真辯還是假辯 退出還是堅守 依附還是對抗 馴服還是頂真 看客還是斗士 道義還是金錢 反思還是遷就 十四、李莊案的幾種展望 客觀、冷靜、理性地看待李莊案 明知不可亦應為: 必須限于法律框架內解決法律問題 關于時間 關于地域 關于審級 關于窮盡法律權利 十五、我們還能做什么 相信中國法制力量的壯大 相信中國依法治國的進程 在更廣的界面上身體力行 在更深的層次上思考司法改革 推動刑訴法和律師法的執(zhí)法大檢查 盡快推動刑訴法的修改進程 聲援李莊,但應保持理性和克制,在法律框架內進行 每個法律人,都是自己道義和良知的法官